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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生積蓄買到漏水屋 專家教你怎麼做

文章分享 – 畢生積蓄買到漏水屋 專家教你怎麼做

當消費者圓夢買房入住後,才發現不小心買到漏水屋,該怎麼辦?

專家建議,若有漏水事實,可依民法規定向原屋主主張出賣人瑕疵擔保責任要求解約或減少價金,如仲介違反調查義務,亦可請求仲介退還仲介費及損害賠償。程序上則可透過「消費者服務中心」與「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若仍無法解決,則需透過訴訟為自身爭取權益。

買到漏水屋的新聞時有所聞,之前也有民眾在臉書社團上披露,花了630萬元,透過永慶房屋買下44年的老屋,但重新裝潢時才發現,天花板長滿壁癌,質疑仲介和前屋主隱瞞屋況。為此,永慶發出聲明表示,在銷售過程中,在不動產說明書上已經告知屋況瑕疵,簽約時也註明由買方自行修復並負擔費用,該案積極協調中,希望達成雙方共識。

對於消費者該如何為自己主張權益,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表示,對交屋前存在之漏水,買方可依據《民法》規定向賣方主張「出賣人需負瑕疵擔保責任」,依法請求解約或請求減少價金,即當出賣人將房屋交給買方時,不能有效用、品質減損,或價值減損的瑕疵,而漏水屋屬效用、品質減損,前屋主必須賠償買方。又仲介業者如就屋況瑕疵調查有疏失或故意隱瞞情況,買方可要求仲介業者亦應負賠償責任。

吳光華進一步指出,漏水是老舊中古屋常見的屋況,依照法院判決往例,單純漏水要請求解約的可能性極低,除非可舉證房屋發生重大瑕疵,比如說以總價700萬元購買房屋後,需花費2-300萬元去修繕房屋。因此,買方不慎買到漏水屋之後,通常得以向賣方請求修繕賠償,可由雙方找專業廠商估價後,再協商由賣方負責修繕,或支付費用。

雖然依據民法365條規定,買方應於交屋5年內且在發現漏水後即為通知賣方,並於發現6個月內向其主張瑕疵擔保之責任,但吳光華指出,購買中古屋即須承擔漏水風險,法院多認為在成屋半年至1年內發現漏水為前屋主的責任,若交屋後2-3年後方發現漏水現象,要成功求償的機率即大為降低。

當購屋後發生漏水等相關糾紛發生,可找各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或向法院聲請調解。若消費者是經仲介而購屋,可先透過購屋買賣的仲介進行協調,也可找各地方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申訴,以加速糾紛的處理。而不論是從「消費者服務中心」或「調解委員會」尋求救濟,都比起走訴訟的程序更為簡便且快速,是消費者遇到購屋糾紛時,建議的優先考量。

 

文章內容轉貼:今日新聞 NowNews

https://tw.news.yahoo.com/房市-畢生積蓄買到漏水屋-專家教你怎麼做-064302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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